泉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关于辖区道路载货汽车管控措施优化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6-09-14 17:40 浏览量: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工业园区,辖区企业集中,货运物流与群众出行通行流量大,针对过境重型自卸货车(渣土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水泥搅拌车)违规驶入辖区道路,以及车辆超限超载、滴洒漏、违停扰民等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拟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型自卸货车(渣土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水泥搅拌车)通行路段、时段进行优化调整。为确保管控措施科学精准,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实施的管控措施 

  拟禁行路段: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宏街、庆泰路、政泰路、吉泰路、德泰路道路(如附图所示橙色路段)。 

  上述禁行路段,拟全天禁止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驶入。 

  二、特定车辆通行措施 

  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过境沿国道324线、晋江市凤池路通行(如附图所示蓝色路段)。 

  

  本通告中涉及的中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等车辆类型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_802-2019)进行分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线上反馈:通过398761049@qq.com邮箱提交意见,邮件标题统一注明“开发区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管控调整意见建议”。 

  (二)线下反馈:可携带书面意见材料,前往泉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交管中队办公室现场提交。 

  (三)咨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群众咨询、意见反馈0595-22357122 

  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及所属片区,便于后续对接答复。 

  五、后续工作安排 

  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我队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分类研判、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合理意见优化完善管控措施。管控措施完成公示后,设置合理过渡期,待交通设施全部到位、宣传引导全覆盖后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2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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