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校车驾驶资格作废公告
时间:2026-05-25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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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现将车辆管理所办理的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撤销校车驾驶许可业务,且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潘*寿等1人),予以公告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 姓名 | 身份证明号码 | 公告内容 |
| 潘*寿 | 352103*1531 | 驾驶人潘*寿所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00099051)的校车驾驶资格因已被车辆管理所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已经作废,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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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3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