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驾驶证停止使用公告
时间:2025-06-12 09:42 浏览量: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163号令)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序号 统计月份 姓名 身份证明号码 公告内容 发证机关
1 20250510 林*欣 350524***0535 驾驶人林*欣所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41326090)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闽C
2 20250503 王*贵 350582***8551 驾驶人王*贵所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23080689)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闽C
3 20250508 陈*鹏 350525***4517 驾驶人陈*鹏所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0022766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闽C
4 20250501 王*江 350521***551X 驾驶人王*江所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2412511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闽C
5 20250523 程* 510225***5230 驾驶人程*所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40566064)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闽C
6 20250601 吴*明 330122***3818 驾驶人吴*明所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22139310)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闽C
8 20250410 周*金 350521***2056 驾驶人周*金所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40811744)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闽C
9 20250412 林*鹏 350583***0110 驾驶人林*鹏所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20690350)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闽C
10 20250404 胡*荣 420222***6417 驾驶人胡*荣所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40628096)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闽C
11 20250401 林*龙 350583***4376 驾驶人林*龙所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40174190)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闽C
12 20250325 龙*银 522423***7399 驾驶人龙*银所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40990758)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闽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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