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
法制大队文职助理
条件要求
1、 男女不限,年龄在22-30周岁(1996年1月以前—1988年1月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本市户口优先);
2、 文化程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3、 专业:法律专业;
4、 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吃苦耐劳,适应加班夜勤工作;
5、身心健康,口齿清楚,无残疾,无纹身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病家族史,无口吃、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不得报名情形
1、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约29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三个月试用期转正后另外发放特岗津贴1000元。
报名和组织考试
报名
1、报名手续 :提供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两张及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有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它有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9日
3、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津坂路市交警支队办公楼5层507室,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0595-28018029。
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
1、笔试:所有报考者应当参加笔试。
法制员专业技术岗笔试内容为行政法基本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进入面试者,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3、心理测试: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心理测试。
体检、考察和政审
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考试成绩、考察、政审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由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通知录用人员。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