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保障城市货车配送业发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对泉州市区道路中型厢式货车交通管制措施进行优化。现通告如下:
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优化调整泉州市区道路载货汽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泉公交警规〔2022〕1号)规定的禁限行区域和路段不限行,高峰期时段除外。
本通告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3年12月31日止。
特此通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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