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步:首次使用需点击右上角注册先进行账号注册,如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

第四步:登录后显示使用须知页面,点击确定,刚注册的账号需先进行实名认证方可使用该服务,如已实名认证则直接进入移车界面并提醒位置信息授权。

第五步:输入堵车车辆号牌并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上传,即可发起挪车。
提醒:现场照片至少需要上传一张才可发起挪车。
第六步:点击我要移车后,将提醒挪车方式确认,点击确定将发送服务请求,等待搜索车主信息,搜索到车主信息后系统将自动发送挪车短信,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拨打电话或取消。
注意:
1、每人每天只能发起三次挪车服务,超过次数将提示当日使用次数超出限制无法继续使用;
2、搜索到车主信息后系统立即发出挪车短信,发起人选择取消(代表只发送挪车短信),不占用当日移车次数,选择拨打电话,则占用一次当日移车次数。
第七步:点击拨打电话时,将调出呼叫界面,选择呼叫,则可通过手机拨号界面拨打固定隐私号码(17075937110)联系车主;选择取消时,则进入等待环节,可点击我要催办重新拨打隐私号码联系车主。
注意:
1、17075937110为系统提供的虚拟中间号码,发起人和车主看到的号码均为该号码,双方隐私不会泄露;
2、单次拨打电话的时间间隔为5分钟,点击拨打号码后进入移车进度等待,此时“再次发起移车”按钮为 灰色无法点击,需等待5分钟后页面会自动跳转到催办页面,可再次点击催办拨打电话;
3、点击“我要催办”按钮也会占用一次当天挪车次数。
第八步:移车结束后,点击已完成移车,进入移车结果确认页,确定本次移车成功或失败,提交后本次移车结束。如未进行结果确认,下次再进入申请移车时仍会提醒有未完成的移车记录,需确认结果后方可再次申请移车。
注意事项:
1. 如果车主的联系电话号码有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到就近交警大队或登陆手机app“交管12123”变更登记。
2. 自助移车服务过程全程记录,同时通话过程全程录音,请勿利用本服务骚扰他人。
3. 除了电话主叫通话费,本服务完全免费,不需要任何费用。
4. 本服务只支持对所有闽籍车辆在泉州辖区内发起移车请求。
5. 本服务不会在任何界面、向任何人显示移车双方真实电话号码,最大限度地保护车主隐私。
6. 如系统未查询到车主手机号码,请尝试其他方式联系车主。
交警提示:
违法停车不但影响他人通行,而且给他人行车造成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按照,“入位、顺向、头齐、守时”的停车要求,守法停车。

入位:是指机动车停车必须在泊位内停放,严禁越线、压线停放;
顺向:是指车头必须朝道路方向或者按箭头指示停放,在准许临时停车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必须按行驶方向停放;
头齐:是指车体与停车泊位前段标线基本垂直,并排停放车辆车头基本对齐;
守时:是指在时间性泊位停车要按时停放,到时驶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