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泉港、石狮、德化交警部门
在辖区新增及重新启用
高清监控设备、测速设备
抓拍机动车未礼让行人、
超速、闯红灯、逆行、
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有关通告如下
泉港辖区
国道228线狮东村路口、驿峰中路与祥云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设备因道路施工原因暂停使用,现道路施工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港大队决定自2020年8月17日起重新启用国道228线狮东村路口、驿峰中路与祥云路交叉路口的电子警察设备。电子警察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类型包括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交通信号灯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港大队
2020年8月14日
石狮辖区
为进一步保障我市道路交通顺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20年8月21日起,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古坑路、北斗路、蓉霞路、玉林路、茂林南路、学博路(湖滨中心幼儿园门口路段)等路段,以及宋塘路-回兴路、石狮大道-水头外线连接线、石狮大道-龙山西路三个路口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违法停车、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另我队在2020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启用高清监控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中有一处违停点位高克路,经核实为祥芝环村东路,特此更正,该点位将同步于8月21日开始抓拍。
特此通告。
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8月14日
德化辖区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不断加大对交通违法、道路交通事故逃逸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队在3个危险隐患路段增设了固定测速点,6月份监控设备顺利经福建省质监局科学研究院检定并通过验收,隐患路段于2020年7月底对沿线的标志标牌进行改造更新,现已更新完毕,测速设备将于8月20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技术监控设备安装位置
(一)固定测速点安装位置
1.高速收费站往小溪方向路段
2.南三环墨苑小区路段(大坂路口往科技园路口路段)
3.北三环唐寨山往土坂路段
二、抓拍车型及抓拍行为
测速卡口抓拍车型:所有车型;限速标准: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
三、法律依据
我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对超速行驶、不按道行驶、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通告。
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8月13日
请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时能够遵章守法,谨记车行慎为本,开车礼当先!
【文章综合来源:泉港、石狮、德化交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