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闽CF9M73的这一违法行为,交警蜀黍已核实处理.......【群众举报】
时间:2019-12-07 09:51 浏览量:

 

  

近日 

  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 

  有一辆白色小车于1130日上午 

  在惠安建设南路上逆向行驶 

  

  

▲网友提供照片 

  蜀黍立刻展开调查 

  

 

1130日下午1622分许,该网友驾车从一中环岛由南往北行驶至建设南路路段时,一辆号牌为闽CF9M73白色轿车突然从建设南路由北往南一路逆向行驶。民警经过调查核实,认定闽CF9M73逆向行驶的事实属实。 

  

  

目前,惠安交警大队民警已联系驾驶员到大队接受处罚,并对其行为的危险性进行了批评教育。 

  

 

逆行的危害: 

汽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因此在一般意义上如果通行道路的机动车在道路左侧通行,而与一般车流相逆,就是逆行。 

  

相关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第2项规定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为图方便随意逆行,不仅堵塞交通,还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交通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千万不能为了一时方便铤而走险,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追悔莫及! 

  

 

最后 

很多网友在问 

  为什么我举报的没有呢? 

  

举报失败的原因可能是 

车牌不清晰、现场位置不准确 

违法时间未提供 

  …… 

  

总之  就是没有按照规格进行举报 

为提高举报成功率 

蜀黍给大家几条建议 

  

  

  

举报格式? 

#交通陋习随手拍#+姓名+手机号码+照片或视频+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基本200字以内) 

  

如何举报? 

如果在泉州辖区发现交通陋习的,可按照上述“投稿格式”将拍到的交通陋习照片、视频通过以下方式发送投稿,:发送至违法所在地的交警大队官方微信平台或者微博平台进行举报。 

投稿要求? 

(一)拍摄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不得在驾车时进行拍照,确保自身安全。 

  

(二)依据《交通违法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进行采集,图像必须清晰且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同一地点至少要拍摄3张以上的照片,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尽可能反映出违法事件周边景象、违法人的体貌特征。 

  

(三)拍摄的照片、视频须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拍摄地点、违法行为等基本信息,注明拍摄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四)拍摄影像、图像不得伪造、盗用,不得做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上图片,一经查实,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拍摄者自负。 

  

(五)拍摄到的照片要在48小时内上传,采集的视频原则上不超过30秒。 

  

  

  

司机们,别再心存侥幸了 

你敢有交通违法行为 

必将被抓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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