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什么鬼!”再次醉驾被查,男子气得自己打脸!——【一线微观】
时间:2019-11-05 16:45 浏览量:

 

曾因醉驾被吊销驾照,辛辛苦苦熬过了5年吊销期,好不容易再次考到了心心念念的驾照,结果不出半年,却又一次因醉驾要被交警部门“没收”驾驶证,驾驶人当场“打脸”,后悔莫及。 

  

114日上午845分许,鲤城交警大队民警在温陵路湖心街至九一街路段执勤时,查获驾驶人林某酒后驾驶。 

  

在同民警一起走出岗亭的时候,十分懊悔的林某,竟然忍不住扇了自己一巴掌,并问了自己一句“喝什么鬼!” 

 

林某告诉民警,自己的这本驾驶证是今年6月份才拿到手的,他说,酒是昨晚喝的,喝完后自己叫了代驾回家,睡了一觉后觉得酒精退了就放心开车上路,根本没想到还会被查到。

 

民警经进一步核实后发现林某于20131010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满后刚又考取了驾驶证,谁曾想到又一次栽在醉驾上。 

 

经鉴定,林某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92.9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林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隔夜酒”也是酒,很多驾驶人觉得自己喝酒后睡了一觉,人醒了,酒就退了,事实上并非如此。不仅鲤城的林某隔夜醉驾被查,安溪交警大队民警查到的这几个驾驶人,也是栽在“隔夜酒”上的。 

  

    114日上午,安溪交警部署警力在国道G355线安溪县衍内弯路段,开展“隔夜酒”整治行动。 

  

  

一起来看看查处的案例 

  

    

  

     114日上午8时许,安溪交警官桥中队民警在国道G355线衍内湾路段查获林某酒后驾驶苏E6***3小型轿车,经检测,结果为49.3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目前,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114日上午8时许,安溪交警官桥中队民警在国道G355线安溪县衍内湾路段查获陈某酒后驾驶闽CU***5小型轿车,经检测,结果为24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目前,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114日上午9时许,安溪交警官桥中队民警在国道G355线安溪县衍内湾路段查获谢某酒后驾驶闽C0***6小型轿车,经检测,结果为35.5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目前,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有些驾驶员被交警部门查处酒驾后直喊冤枉,明明是昨天晚上喝的酒,已经休息一宿了为什么第二天早上甚至中午开车,仍被查出酒驾? 

  

 

     事实上,前一天晚上喝酒后,次日驾车是否属于涉酒驾驶,重点不在于当晚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也就是说 

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 

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 

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 

  

  

  泉州交警提醒:    

每个人的酒精分解能力不同 

请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泉州交警将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持续开展“酒驾天天查”行动,严查严处酒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交警提示:酒后不开车,醉驾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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