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寻求刺激,今年23岁的覃某等人,驾驶9辆摩托车到位于洛江的仙公山飙车,并在山上以压弯、满胎的方式竞逐,其行为十分危险。日前,覃某等7人因危险驾驶罪,被洛江法院判刑。
案件回顾
经法院查明,覃某、柯某、潘某、罗某、黄某、彭某、洪某等人均是微信群名为“南安机巢机车联盟群”的成员。2018年5月15日20时许,蔡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在该微信群发信息表示很无聊,覃某提议召集人员相约驾驶摩托车到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仙公山进行飙车,享受大功率摩托车的刺激感,并约定“仙公山新旧路口会合,谁先到谁就等谁,然后一起上仙公山飙车”。
在微信上看到该信息后,柯某等参与飙车人员相约分三路出发会合。
当晚10点多,九部摩托车在洛江会合。覃某制定规则,以比技术、压弯、满胎的方式从仙公山新旧路口高速互相追逐竞驶至仙公山观音殿停车场位置,在仙公山观音殿停靠后又高速互相追逐竞驶至仙公山售票处停车场。随后,九部摩托车一齐出发。
在行驶途中,他们驾车沿途经过多个公交站点、居民小区、学校和宾馆等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地方,在车流中反复并线、曲折穿插、大幅度超速行驶。
经福建某司法鉴定所进行车辆行驶速度鉴定,在会合前,道路普遍限速为60km/h,而他们的最高行驶速度达到93km/h。在仙公山山门路段(限速30km/h)及仙公山华佳商务宾馆路段(限速20km/h),他们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这些路段时,行驶速度均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事件的具体经过
2018年5月15日20时许,覃某安、潘某跃等6人驾驶各自的大功率摩托车分别由安溪城厢、南安仑苍、南安溪美出发至南安市溪美街道顺峰加油站路段会合后,往洛江马甲仙公山方向行驶。与此同时,彭某增、刘某斌2人驾驶大功率摩托车由安溪出发,往洛江马甲仙公山方向行驶。8人驾驶大功率摩托车在省道308、县道305、县道310、县道304等路段追逐竞驶、反复超车、超速行驶。之后8人在仙公山新旧路口路段等候由晋江池店出发前来的洪某发与郭某柱(2人轮流驾驶一部大功率摩托车)。“十人九车”会合后,往仙公山停车场方向追逐竞驶,至山顶停车场路段被洛江交警大队马甲中队民警查获。
当晚10点多,经群众报警,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洛江大队民警赶到仙公山主停车场进行调查,潘某、罗某等人见警方赶来后弃车逃跑,民警当场扣押7部大功率摩托车。经刑事立案后,民警将覃某、潘某、罗某、黄某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后经过民警侦查布控,先后在南安将彭某、柯某、洪某等人抓获。
近日,洛江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覃某等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出于竞技、追求刺激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曲折穿行、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覃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柯某等其他6人均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2000元。
★ 交警提醒 ★
“飙车”群体呈年轻化趋势,甚至有一小部分未成年人无知跟风参与飙车。交警温馨提示:“飙车”不仅噪声扰民,扰乱正常交通秩序,且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导致受伤甚至直接死亡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尽痛苦。请广大摩托车爱好者,尤其是青少年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为寻求刺激“飙车”。
法律链接
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S型骑行等飙车行为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部分驾驶员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飙车者往往只追求速度的快感,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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