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也不能多!惠安、石狮交警查获危险的“压缩包”【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暑期交通安全】
时间:2021-07-05 15:39 浏览量:

当前正值暑期

家长带小孩外出增多

但请驾驶人

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不要图方便省事而超员

把生命当儿戏

安全才是快乐出游的基本保障

近日

惠安、石狮交警在日常执勤执法中

查获搭载学生超员案例

今天予以曝光

 

 

728时许,惠安交警大队螺城中队执勤民警在惠安县政法路口查获李某驾驶闽C593PS小型普通客车涉嫌载人超员。

 

 

车内除了驾驶员以及副驾乘坐人员,其余乘车人均为身着校服的学生。经查,李某驾驶的号牌为闽C593PS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

 

十几分钟后,民警在同一路口查获康某驾驶闽C9223Z小型轿车涉嫌载人超员。

 

 

当民警打开车门后发现车后座挤了4名乘车人,其中3名乘车人为身着校服的学生。经查,康某驾驶的号牌为闽C9223Z小型轿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李某和康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驾驶员林某和康某安全转移超员乘客。

 

 

 

72日,石狮交警大队市区中队民警于石狮市宝岛路查获中型普通客车闽A5J387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11人,实载14人,车上人员均为某武术学校学生。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并责令驾驶员安全转移超员乘客。

关于超员载客,我们曾多次提醒其危险性:

 

危险一:让车辆不稳定。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行车不稳定性,使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危险二:容易爆胎、失控。如果严重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危险三:让逃生和抢救更困难。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危险四:司机更易铤而走险。超员车辆往往为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危险五:无座乘客最危险。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是首先伤亡的人员。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超员载客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因此,在这里我们再次提醒: 

 

 

暑期出行请牢记

 

驾车拒超员载客

 

 

乘车拒乘超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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