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2020年1月31日发布公告,即日起暂停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2月10日起恢复营运车辆交通违法处理,其他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那么,今天开始,去办事大厅处理营运车辆交通违法应怎样做呢?
群众 :
我是营运车辆驾驶人,疫情期间,需要怎样做才能处理交通违法?
疫情期间需处理营运车辆交通违法的,请做好以下三点:
一、请提前拨打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办理预约电话预约处理。
二、前往处理时,需要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单位确认驾驶人材料。
三、前来处理违法时需佩戴口罩,办事大厅设置体温检测设备,请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工作;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允许进入办理业务;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办事大厅。
各县(市、区)交警大队
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预约电话
市交警支队
0595-28018121
鲤城交警大队
0595-22170895
丰泽交警大队
0595-22518835
洛江交警大队
0595-22636090
泉港交警大队
0595-87996189
台商区交警大队
0595-27398119
开发区交警大队
0595-22356389
晋江交警大队
0595-82666097
石狮交警大队
0595-83009595
南安交警大队
0595-86360002
惠安交警大队
0595-68186739
安溪交警大队
0595-23279980
永春交警大队
0595-23863522
德化交警大队
0595-23550225
机场交警大队
0595-28158122
群众 :
我是非营运车辆(如私家车等)驾驶人,需要怎样做才能处理交通违法?
非营运车辆需处理交通违法,无需出门就可以通过“福建交通罚没”APP进行网上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详细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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